以花赴春,这些赏花知识不容错过。
发布时间:2025-03-29 17:19 浏览次数:170
春有约,花不误
岁岁年年不相负
又到了百花争艳
陕西又到了花开时节
(点击下图,观赏百花绽放的陕西~)
万物随春醒,美好皆可期 赏花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学习 今天带你了解 与花有关的税收知识 一起来看看吧 花农 出售自己种植的鲜花,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花店 出售鲜花,按照适用率缴纳增值税。 若该花店是一般纳税人,适用9%的税率。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若该花店是小规模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企业 从事花卉种植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